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評結果發布:
廣東省依法行政工作總體水平穩中有進
近日,廣東省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評結果公布。根據52個被考評單位依法行政考評內部考核、社會評議以及加扣分項目的結果匯總,52個被考評單位的得分中,最高分92.12分,最低分70.91分,平均分83.56分。根據《廣東省依法行政考評辦法》的規定和各單位得分情況,確定9個單位達到優秀等次,34個單位達到良好等次,9個單位屬于一般等次。各被考評單位考評結果等次如下:地級以上市及佛山市順德區政府中,優秀等次單位4個:佛山、廣州、中山、深圳市人民政府;良好等次的單位14個:佛山市順德區政府,東莞、云浮、珠海、陽江、揭陽、汕頭、茂名、肇慶、梅州、河源、清遠、韶關、湛江市人民政府;一般等次單位4個:汕尾、惠州、江門、潮州市人民政府。
省直單位中,優秀等次單位5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廳、質監局、公安廳、發展改革委;良好等次單位20個,省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司法廳、環境保護廳、地稅局、海洋漁業局、林業廳、國土資源廳、文化廳、水利廳、財政廳、旅游局、知識產權局、教育廳、民族宗教委、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一般等次單位5個,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新聞出版廣電局、工商局、體育局。
2015年度的考評工作,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增加抽查1個縣區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進一步健全考核機制,提高實地考核工作的主動性;進一步用好社會評議,拓寬社會公眾評價途徑,向部分上市公司函寄調查問卷,聽取他們對各地、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評價;進一步完善考評手段,開發應用依法行政考評工作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確保考評結果公正、準確。
從考評結果看,2015年廣東省依法行政工作總體水平穩中有進,領導干部學法意識普遍增強,重大行政決策履行程序明顯改善,行政執法情況總體良好,全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加強,群眾對政府依法行政的認同感進一步提高。但是,也存在個別地方和部門規范性文件不履行法定程序,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渠道不暢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不高,信訪案件辦理不規范,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觀念不強等問題,有待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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