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
關于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關于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制
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執行。
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
門要高度重視,深入研究,加強協調,積極推進,切實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我
省的具體貫徹實施意見,由省計委、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經貿委、勞動保障廳、
國土資源廳等有關部門進一步抓緊研究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發施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
關于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
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體改辦、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經貿委《關于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
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關于深化轉制科研機構產權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體改辦 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
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中發〔1999〕14號)精神,加快轉制科研機構建立
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促進技術創新和科研成果產業化,現就深化轉制科研機構
產權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一、調整和完善產權結構
?。ㄒ唬┺D制科研機構實行產權制度改革,要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部門關于深化科研機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
的通知》(國辦發〔2000〕38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國
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資法規發〔1993〕
68號),以及財政部《關于國家經貿委管理的10個國家局所屬科研機構轉制
中有關國有資本核定問題的通知》(財管字〔1999〕276號)等文件規定,
進行清產核資,明晰產權,及時到財政、工商等部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和注冊登
記等手續。
凡是產權歸屬不清或存在產權糾紛的,有關部門要本著有利于推進技術創新、
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和企業長遠發展的原則,依照有關規定合理界定,協調處理。
?。ǘ┺D制科研機構要根據自身特點,依法進行以公司制為主要形式的企業
改制。一般轉制科研機構原則上都要改制成為多種經濟成分參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或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社會利益的轉制科研機構改制,應形成國
家股和多個國有法人股并存的股權結構。
鼓勵社會法人資本、個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多種資本投資入股或受讓股權,
將轉制科研機構改制成為多元股權的公司制企業。允許職工個人自愿投資入股;
在公正、公平的條件下,鼓勵經營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持有較大比重的股份。
?。ㄈ氖乱话愀偁幮詷I務的轉制科研機構,允許向社會整體轉讓產權。
?。ㄋ模┺D制科研機構改制時,原則上不再新設職工集體股。由于歷史原因已
經設立的,要規范和完善管理辦法。現有集體股可用于以后加入企業的科技人員
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股權激勵;也可本著自愿協商的原則,由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和科技人員購買,其余部分吸引其他資本認購。暫時難以轉讓的部分,可委托信
托投資機構管理。對集體股收益和股權轉讓所得,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
用于原有入股職工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方面。
二、規范國有資產處置
?。ㄒ唬┺D制科研機構因改制、改組、兼并、破產和出售等引起國有資產產權
變更的,要嚴格執行財政部《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
01〕325號)和《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
(財企〔2002〕313號),以及有關政策法規,經出資人同意,征求債權
人意見,在嚴格評估和審計的基礎上,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按照市場規則和
規范程序合理處置國有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轉制科研機構改制時,對主要承擔行業共性技術開發、基礎性研究以
及鑒定、檢測等工作的公益性資產,可不折股。對這類資產要通過依法審計、嚴
格評估,將其價值計入改制后公司國有獨享的資本公積,由國有股東與改制后的
企業簽訂委托管理協議。改制后新增的公益性資產也可按此辦理。
?。ㄈD制前用于開辦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改制
時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經貿委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0〕64號)、國家
經貿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的意見》(國經
貿企改〔2002〕267號)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和需要,進行剝離,暫時無
法剝離的,可按本意見中關于公益性資產的規定辦理。
?。ㄋ模┺D制科研機構改制時,在剝離公益性資產后,可從企業凈資產中,對
欠繳的職工養老統籌、醫療費、所欠職工工資,以及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撫恤對象安置費等,實行一次性扣除。
(五)轉制科研機構轉制前屬于職工獎金、工資儲備基金和福利基金的結余,
原則上結轉轉制后的單位,繼續用于職工獎金、工資發放和職工福利。經職工代
表大會審議通過,也可將其中一部分用于職工的補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D制科研機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革土地估
價結果確認和土地資產處置審批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44號)
的規定,經評估后,可以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等方式
處置。對轉制科研機構的國有房產處置,可按照此辦法辦理。
(七)轉制科研機構的國有資產出售,要依法、公開、有償進行。涉及價值
較大的國有資產出售,應當采取拍賣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涉及單位合并、分立、
解散、撤銷、破產的,其資產處置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ò耍σ哉斦Y金資助為主、列入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的研究成果及所
形成的知識產權,轉制科研機構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財政部關于國
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2〕
30號),確定產權歸屬,并可按規定在企業改制時作價入股。轉制科研機構削
減事業費到位后形成的知識產權,應區分情況明確其產權歸屬。
三、建立規范的產權激勵和約束機制
?。ㄒ唬┺D制科研機構改制后,按照工資總額增長低于稅后利潤總額增長、職
工平均工資增長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原則,根據有關法規自主決定職工工資標
準和分配辦法,建立以崗位效益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在產權約束機制到位、
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的情況下,逐步取消工資總額控制。
(二)改制科研機構要加大對在技術開發、經營管理、市場開拓及成果轉化
中起關鍵作用、有突出貢獻者的激勵力度。要積極探索實行新產品利潤提成、新
產品銷售收入提成、科技成果入股和建立補充商業保險等多種激勵方式,調動科
技和經營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吸引優秀人才。
?。ㄈ┺D制科研機構改制可對有貢獻的職工特別是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和經營管理人員實行股權激勵,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
關于國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
02〕48號)執行。
四、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ㄒ唬Ω闹瓶蒲袡C構的國有資產或國有股權,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依法
行使出資人職能,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承擔保值增值
責任。在國務院未明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具體政策法規之前,可暫由其所歸屬
的企業集團(公司)或主管部門、機構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
?。ǘ┬惺钩鲑Y人職能的單位要加強對轉制科研機構的國有公益性資產,剝
離、借入、剩余土地使用權,以及轉制前社會非經營性資產等的管理,保證國有
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ㄈ﹪匈Y本處于控制地位的改制科研機構要按照黨管干部和市場機制選
擇經營管理者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相應的有效約束機制,
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具體責任。
本意見暫先在中央所屬轉制科研機構中進行試點,轉制科研機構試點辦法的
制定及組織實施工作由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等有關部門進行。各部門
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認真做好具體操作工作,切實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
地方所屬轉制科研機構可參照本意見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