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2〕1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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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
平價醫療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借鑒湛江、惠州等地區開展平價醫療服務有效做法的基礎上,在全省范圍內推進平價醫院、平價診所和平價藥包等平價醫療服務,努力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開展平價醫療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堅持預防為主,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充分發揮各地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設立平價醫院、平價診室和提供平價藥包,促進醫療服務模式轉變,優化服務流程,推廣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探索建立降低醫藥費用的有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有效減輕群眾就醫費用負擔。
二、工作任務
(一)設立平價醫院。
1.實施范圍。結合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積極推進平價醫院建設;發動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舉辦的醫院,通過利用募集資金補償等建成平價醫院;鼓勵民營資本舉辦平價醫院。2012年各地級以上市至少要選取1家縣級醫院開展平價醫院試點,2015年實現全省所有縣(市、區)至少有1家平價醫院。
2.加強規范化管理。平價醫院人均門診、住院費用應低于同等級、同類型醫院平均水平。在平價醫院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且使用基本藥物的比例應相對高于其他同等級、同類別醫院,抗菌素使用品種、使用率應低于同等級、同類型醫院。堅決杜絕“大檢查”、“大處方”。對確定為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平價醫院,應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
3.鼓勵中醫平價醫院建設。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充分發揮中醫藥簡便驗廉的優勢,全面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鼓勵將部分縣級中醫院建成平價醫院。對確定為平價醫院的縣級中醫院,各地要認真落實對其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以及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政府投入政策。
4.推進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應用示范工程試點工作。通過科技部、衛生部與省人民政府聯合實施的創新醫療器械產品應用示范工程試點工作,依靠科技創新,動員社會資本,鼓勵企業為平價醫院提供常規醫療設備,提升服務能力,有效降低醫療成本。
5.加大基本醫療保險對平價醫院的支持力度。醫保基金實行先預撥、后結算辦法,將醫療費用提前預撥給醫療機構,并在基金年終清算時予以適當傾斜,促進平價醫院業務順利開展。
(二)設立平價診室。
1.實施范圍。原則上除已確定為平價醫院以外的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均應以內科、外科、中醫科等科室為主設立平價診室。到2015年,力爭平價診室占醫院門診資源的1/10。
2.服務重點。平價診室以治療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為主,主要向農村五保戶、城市特困戶、最低生活保障戶、三級以上殘疾人員、在校貧困學生、革命烈士直系困難親屬以及農村退伍復員特困軍人等困難群體提供平價醫療服務,鼓勵兼顧一般人群。
3.實施目標。平價診室應主要使用基本藥物和其他價格相對價廉的藥物,采取適宜治療技術手段,控制門診人次費用。平價診室單病種醫療費用較普通門診降低15-20%.中醫平價診室使用中藥的病例比例不低于70%。
(三)提供平價藥包。
1.平價藥包是指通過選擇部分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等病種,通過合理、有效、價廉的藥物配伍,確定治療藥物品種,降低治療費用。省推廣若干平價醫療服務包(見附表),各地可結合實際確定當地平價藥包的種類。
2.全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及村衛生站),在2012年底前應確定和推廣使用平價藥包。鼓勵民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優先使用平價藥包。
3.發揮醫療保障在提供平價藥包中的引導作用,將確定的平價藥包納入各地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報銷范圍。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平價醫療服務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任務分工,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實施方案,積極探索開展平價醫療服務的新舉措、新途徑。省衛生、發展改革(醫改辦)、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物價、中醫藥管理等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平價醫療服務的好經驗、好做法,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地要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充分發揮醫療保險的作用,通過多種形式對開展平價醫療服務所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給予補償。省財政設立平價醫療服務以獎代補資金,重點對開展平價醫療服務工作突出的地區予以獎勵。
(三)建立激勵機制。實施增量激勵政策,除以獎代補外,省財政在安排中央及省級衛生項目立項時,對開展平價醫療服務工作突出的地區予以優先考慮和重點傾斜。同時實施存量約束措施,在財政衛生投入專項上,省財政要將各地開展平價醫療服務考核達標情況列入資金分配指標體系,并作為重要參考指標;各地級以上市及縣(市、區)的財政衛生支出要優先投入開展平價醫療服務的地區及相關醫療衛生機構。不斷提高平價醫院醫療服務水平,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重點幫扶平價醫院。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地要把開展平價醫療服務作為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認真制訂和落實相關財政補助醫保掛鉤、社會化籌資等政策,確保醫改成果更好地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要建立平價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向社會公示平價醫療服務的病種、治療方式、最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等,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要建立平價醫療服務工作巡查制度,規范收費,優化服務,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平價醫療服務工作的宣傳,提高城鄉居民對平價醫療服務的知曉率。要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的主動性,調動廣大醫務工作者積極參與開展平價醫療服務。同時,要注重保障醫務人員的權益,促進平價醫療服務健康和諧和可持續發展。
附表:廣東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平價藥包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