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動物疫病
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農農規〔2025〕5號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完善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全面落實強制免疫制度穩步推進“先打后補”改革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1091號)要求,我廳制定了《廣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11月25日
廣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
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和《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全面落實強制免疫制度穩步推進“先打后補”改革的通知》(農牧便函〔2024〕1091號)有關工作部署,在近年來開展“先打后補”工作的基礎上,優化有關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動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動物防疫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凈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完善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有效防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傳染病,促進養殖業高質量發展,保障畜禽產品有效供給。
二、工作目標
積極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對符合標準的規模養殖場戶實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由規模養殖場戶自主采購疫苗、自行開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請補助。通過實施“先打后補”政策,督促規模養殖場戶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提升強制免疫效果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對未達到“先打后補”規模標準的畜禽養殖場戶,繼續實行政府采購強制免疫疫苗,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發放。未達到“先打后補”規模標準的畜禽養殖場戶如要開展“先打后補”,可自主申請,經所在地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同意后參照實施。
三、實施范圍及補助標準
(一)實施范圍。
符合下列規模標準的畜禽養殖場戶實行“先打后補”:肉豬、種豬年出欄或存欄3000頭以上;肉雞、種雞和蛋雞年出欄或存欄3萬羽以上;肉鴨(鵝)、蛋鴨(鵝)、種鴨(鵝)年出欄或存欄1萬羽以上;肉牛(奶牛)存欄500頭以上;肉羊出欄2000只以上。
(二)補助的病種和畜禽種類:
高致病性禽流感:雞、鴨、鵝等;
口蹄疫:豬、牛、羊等;
小反芻獸疫:羊。
(三)補助數量測算方式:
商品畜禽以出欄畜禽產地檢疫的數量為準;
種畜禽數量以出欄仔畜、雛禽產地檢疫數進行折算(折算系數:種豬0.06、種雞0.01、種鴨0.02、種鵝0.05、種牛羊1.0);
奶畜、蛋禽等無法提供產地檢疫證明的畜禽,養殖場戶提供補助數量相關佐證材料,由鄉鎮獸醫機構或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核實確認補助數量。
(四)參考補助單價:
肉豬2元/頭,種豬3元/頭;肉雞0.25元/只,種雞0.38元/只,蛋雞0.38元/只/年;肉鴨(鵝)0.5元/只、種鴨(鵝)0.75元/只、蛋鴨(鵝)0.75元/只/年;肉牛4.5元/頭,奶牛3.5元/頭/年;肉羊2.3元/只。
對非全周期飼養的畜禽,由各地根據《國家動物疫病免疫技術指南》推薦的免疫程序,按照免疫次數和免疫劑量確定補助標準。
四、實施程序
(一)補助資金的申請。規模養殖場戶或為養殖場提供免疫服務的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自行向所在地縣級(東莞、中山市為鎮街)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強制免疫財政補助申請表、申請強制免疫資金補助承諾書、產地檢疫證明或核實確認材料、疫苗采購憑證、免疫記錄等資料。實行“公司+農戶”生產模式的,以農戶為主體申請補助,可由公司代為農戶集中申請,補助資金發放給農戶。申請主體原則上通過“粵畜禽強免直補”微信小程序申請;確實不具備線上申請條件的,可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經辦人員代為錄入。對不自行申請、不按規定要求免疫、抽檢發現免疫不達標的,不予發放“先打后補”補助。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在商品畜禽出欄后(種畜禽、奶畜、蛋禽完成免疫程序后),即可提交“先打后補”補助申請,最晚應在當年10月15日前,提交上年度10月1日至當年9月30日“先打后補”補助申請。
(二)補助資金的審核。縣級(東莞、中山市為鎮街)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及時對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請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核發。各地應在10月底前完成“先打后補”補助審核工作。
(三)補助資金的發放。對自愿申請、符合條件的規模養殖場戶,“先打后補”補助資金要應發盡發,補助資金按季度或半年集中發放,原則上在12月底前發放完畢。中央財政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和省級動物疫病防控資金,均可用于“先打后補”補助,同時,各地應統籌自有財力加強保障,建立動物疫病防控經費分擔機制,落實強制免疫工作主體責任,確保規范使用并及時發放強制免疫補助資金。要嚴格按照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要求,將個體養殖戶的“先打后補”補助發放至個人的社會保障卡;對確實無法發放至個人社會保障卡的,可發放至個人銀行賬戶(銀行卡)。各縣(市、區)可對單個大型養殖企業的年度補助資金進行限額管理。
(四)建立補助資金審核發放監管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資金管理要求,加強資金監管,加快資金使用進度。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轄區補助資金的發放使用監管和指導。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對補助資金審核,定期或不定期對有關申請單位進行抽查,嚴防套取、騙取補助經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政策措施配套。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落實放開強制免疫疫苗經營,培育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相關措施,允許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向疫苗生產及受委托的經營企業購買強制免疫疫苗產品,確保“先打后補”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信息手段支撐。我省已開發“粵畜禽強免直補”微信小程序,實行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自主申請、在線審核、補助到戶”。各地要指導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在完成強制免疫疫苗免疫接種后,通過微信小程序據實填報相關信息并進行審核確認,以此作為補助資金發放依據。
(三)強化免疫效果抽檢。各地要對開展“先打后補”的規模養殖場戶實行免疫效果隨機抽檢。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隨機抽檢的技術指導;省現代農業裝備研究院動物防疫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省防疫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隨機抽檢工作;各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轄區內的隨機抽檢工作,同時配合省防疫技術服務中心做好樣品采集工作。
(四)強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培育。各地要高度重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培育工作,大力支持、鼓勵、引導社會化免疫服務組織發展,培育壯大各類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拓展服務內容,擴展獸醫服務工作領域,構建“主體多元、供給充足、服務專業”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執業獸醫、鄉村動物疫病防治員或獸醫從業人員、大型養殖企業、動物疫病監測診療機構、動物疫苗生產經營機構、科研院所等主體作為市場主體組建多種形式的獸醫社會化服務機構,開展免疫注射、監測評價、疫病診斷、風險評估等服務。
(五)強化免疫主體責任。各地要督促、指導規模養殖場戶自行開展強制免疫或向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購買免疫服務,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規模養殖場戶或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要誠信守諾,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規范建立養殖檔案、強制免疫疫苗臺賬、免疫檔案,主動配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疫病監測,自覺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抽查。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達標引發動物疫情的規模養殖場戶,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職責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統籌推進全省“先打后補”工作,負責制定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各地落實改革方案等工作。
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免疫效果評估標準制定,實施情況跟蹤、收集、匯總等工作。省防疫技術服務中心負責免疫效果隨機抽檢、微信小程序運維等具體工作。
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轄區內“先打后補”工作組織實施與協調,以及相關改革配套政策、經費的落實等。地級以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配合做好日常監測、隨機抽檢、監督指導和實施情況匯總上報等工作。各地級以上市于每年12月底前將上年度“先打后補”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轄區內“先打后補”工作的具體實施,以及相關改革配套措施、經費的落實,改革政策的宣傳告知,養殖場戶“先打后補”材料審核、資金發放以及有關數據的上報等工作。
本實施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農規〔2023〕1號)自本實施方案施行之日起廢止。
附件:1. 廣東省申請強制免疫資金補助承諾書
2. 廣東省強制免疫財政補助申請表(家畜)
3. 廣東省強制免疫財政補助申請表(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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