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據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消息,自5月26日起,廣州交警、交通、城管等多部門及屬地政府,將在全市重點地鐵站口周邊開展交通環境聯合整治行動,對違停且妨礙通行的車輛予以拖移,對摩電非法營運圍堵拉客行為予以打擊,對無牌、遮擋號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查處,進一步改善地鐵口周邊交通環境及通行秩序。
現階段,有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漠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通過遮擋、不按規定懸掛、拆卸號牌等方式躲避執法,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為進一步優化地鐵站口周邊交通秩序,廣州交警將在常態化路面攔查的基礎上,同步查處停放在道路上的涉及未懸掛本市有效號牌,號牌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自行車,通過張貼宣傳告示、依法查處的方式分階段開展整治,包括扣留車輛、處罰違法人等。
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壞的,車主要及時向廣州交警申請補領、換領。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違反規定的,廣州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號牌、行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如本人車輛被扣留,可按照《依法扣留電動自行車告知》相關內容,于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到轄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