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醫保局發布《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對心血管系統類等價格項目及擬定價格公開征求意見的公示》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對婦科類和血液系統價格項目及擬定價格公開征求意見的公示》,擬規范整理心血管系統類、放射治療類、康復醫療類、婦科類、血液系統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并擬定全省最高限價。備受關注的重離子放療技術,全省最高限價為每次49500元。
對接落實相關立項指南要求,廣東擬將原實施的心血管系統項目規范整合為12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放射治療類項目規范整合為1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康復類項目規范整合為17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婦科類項目規范整合為8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血液系統項目規范整合為1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同時,將原實施項目和規范后項目進行映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上述醫療服務時,均按上述項目收費,不得選用其他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收費。
具體而言,以放射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為例,放療模擬定位的全省最高限價為每次1698元。如使用磁共振(MR)、正電子發射計算機斷層顯像(PET—CT)等影像完成模擬定位,適用加收項目,限價為1950元;而如果使用B超、X線定位,則適用減收項目,限價為776元。
模擬定位后一般需要勾畫放療靶區,制定放療劑量和次數等,這就是放療計劃制定,全省最高限價為每次1250元,每個療程限收2次。
相關文件對重離子放療和硼—中子俘獲治療等新療法都作出了規定。
外照射治療(重離子放療),指的是基于放療計劃,使用醫用粒子加速器產生的重離子射線,對腫瘤靶區進行束流強度調節,實施外照射治療。全省最高限價為每次49500元,所定價格涵蓋治療擺位、體位固定、圖像引導、操作設備等過程中所需的人力資源、設備運轉成本消耗與基本物耗,每增加一次治療加收16500元,同一適應證每療程最高不超過198000元。
外照射治療(硼—中子俘獲),則指通過中子與同位素硼發生核反應作用于局部,達到殺滅腫瘤細胞的作用。每療程設置計價封頂線,但暫未設定全省最高限價。
相關文件要求,各地市在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醫療服務質量、患者負擔水平、次均費用增幅、地方財政補貼、區域價格比較等因素,重點立足醫保基金安全研判價格調整的可能性,依據省最高限價確定本地區價格的下浮比例后,合理制定具體項目價格。
婦科類、血液系統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11月19日至11月25日。心血管系統、放射治療和康復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公開征求意見時間則為11月21日至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