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的通知》,新增指定醫院包括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等27家醫療機構,移出佛山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1家醫院。
今年8月,省衛生健康委啟動“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申報工作,并組織對前三批指定醫療機構資質進行復核。經大灣區內地市受理評估、省衛生健康委審核,確定新增27家醫院為第四批指定醫院,44家醫院通過資質復核,1家醫院因停業移出指定醫院名單。
《通知》要求,各有關地級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指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各指定醫療機構要不斷深化與港澳醫療衛生服務合作,加強臨床研究與港澳藥械申報進口工作,持續健全“港澳藥械通”相關制度,確保進口港澳藥械僅用于本醫療機構特定醫療目的,保障用藥用械安全。
廣東省自2021年正式實施“港澳藥械通”,先后于2021年8月、2023年2月、2024年9月公布3批次指定醫療機構名單。截至目前,“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達到71家,先后獲批引進使用港澳藥品醫療器械140個品種(藥品63種、器械77種),服務惠及患者約1.7萬人次。